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的法治意识,提升监察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忻州监察站通过“四个结合”切实做好辖区煤矿安全普法工作。
一是坚持普法宣传与监察执法相结合。通报检查发现的隐患时,由监察执法人员逐条说明违反的法律、法规,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采取公开裁定的形式,列举企业涉嫌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违反的法律规定和拟实施处罚的依据。
二是坚持普法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利用辖区煤矿微信群、公众号发布近期典型案例、事故查处情况,监察执法期间逐矿播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传达近期发生的煤矿事故情况,警示煤矿企业增强法制意识。
三是坚持普法宣传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定期组织内部业务培训学习新颁布和修订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省局执法文书预审扣分文书开展反思落实整改,督促监察执法人员不断提升自我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四是坚持普法宣传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各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将普法服务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主题,通过印发宣传册、现场宣讲等形式向为煤矿企业重点宣讲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生产安全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并结合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实际予以解读、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