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为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兵团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通过“全时云”视频培训方式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专题法律培训,局法律顾问翟保红律师授课。授课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有关法条、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学习,并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有针对性的阐释了安全生产领域涉及的刑事犯罪的具体表现,以案释法,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以及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涉及生产安全等突出问题所涉及的犯罪情形进行了深度解读。
此次专题培训既是一次依法行政培训,也是一次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警示教育;既是一次普法教育,也是一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推进会。通过此次培训,兵团应急管理系统、团场相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底线,提高守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意识。
兵团应急管理局、兵团煤矿安监局及各师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全体、团场及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共计56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