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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监察分局采取八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时间:2021-04-08 21: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为保证“防疫情、强监察”两手抓、两不误,临汾煤监分局采取八项措施做实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一是要及时掌握煤矿动态。要多渠道收集辖区煤矿复工复产信息,各组要逐日电话联系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准确掌握责任区域煤矿复工复产进度、生产建设状态等情况,为精准执法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要创新监察方式方法。要充分利用省局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实时监测数据开展运程监察,对系统显示擅自生产煤矿、维护性推进和生产建设超定员煤矿、瓦斯和一氧化碳等监测数据报警煤矿要立即开展现场监察。

  三是要实行精准监察执法。要准确分析判断月度执法计划中煤矿存在的突出风险,严查重处擅自复工复产、“三超”生产、瓦斯超限和抽采不达标作业、建设项目擅自施工和重大变更不报批施工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要盯紧洪洞、蒲县、尧都、古县等重点区域,盯紧“五类”重点煤矿,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适时开展明察暗访、突查、夜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要轻车简从开展检查。首先要把煤矿防控疫情工作作为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内容,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开汇报会、通报会,不住宾馆、不吃桌餐,做好疫情期间个人防护工作。

  六是要积极推行网上许可。要严格落实省局网上许可制度,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到期煤矿提前预警,积极推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网上办理工作。

  七是要严格复工复产程序。要监督指导地方政府严格有序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对发现随意降低标准、放宽要求、“带病”复工复产煤矿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建议地方政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是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在分局网站专栏建立网民留言栏、公布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做到有情必查,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举报要顶格处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200/202002/6a999b69-29f2-473c-b0d5-35b5a0ac505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