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抗击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吕梁煤监分局按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吕梁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和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实际,由分局局长和党总支书记带队,成立两个监察执法组。2月18日,对辖区煤矿企业开展了靶向式安全监察。
一是将远程监察与现场监察相结合。以事故风险分析平台为抓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为主线,综合考虑辖区煤矿安全管理、灾害程度、生产布局等因素合理确定监察方式方法,采取远程监察与现场监察相结合。
二是合理优化监察执法力量。疫情防控期间分局工作人员采取AB角制轮流到岗工作,结合上岗监察员的专业特长,分局优化成立了两个监察执法组开展监察执法。
三是合力开展靶向式监察。提前通过查阅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反馈数据以及从地方监管部门获取的煤矿近期生产情况,明确执法对象和监察重点,赴辖区重要产煤地离石区和中阳县开展靶向式监察。
四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监察两手抓。全体监察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指导煤矿企业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保险、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