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完成“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0〕2号)、《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煤监安一〔2020〕19号)要求,吕梁煤监分局与吕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吕梁市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结合辖区实际,经分局局务会研究,制定了“33665”工作法(成立3个执法监察组、摸清3个情况、用好6张基础表、查明6个方面内容、确保5个到位),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工作,并以文件形式下发给各监察组,要求全体监察员在“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中严格贯彻执行该工作法,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成立3个执法监察组。即将3个科室的监察人员编入3个执法监察组,局领导全部编入相应的监察组,会同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结合辖区煤矿实际,结合月度执法计划,对吕梁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的94座井工开采的煤矿进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摸清3个情况。即每次监察活动前,每个监察组要摸清煤矿自查自改、“一通三防”系统运行和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制定检查方案的前提和依据。
用好6张基础表。即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煤矿安全监察现场检查基础表》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分局制作了6张专项监察基础表,对标对表开展现场监察工作。6张专项监察基础表分别是《管理能力建设监察基础表》、《通风监察基础表》、《监测监控监察基础表》、《瓦斯防治监察基础表》、《防灭火监察基础表》、《煤尘防治基础表》。
查明6个方面内容。即现场监察要以管理能力建设、通风、监测监控、瓦斯防治、防灭火、煤尘防治等6个方面为主要内容,找准存在的灾害点和安全风险。
确保5个到位。即要在专项监察工作开展的各个阶段确保文书下达到位、现场处理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复查销号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