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的拐点未至,晋城煤监分局把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监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勇于担当、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切实抓好下一阶段“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
时不待我,早谋划、早行动。2月17日,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0〕2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城监察分局与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向晋城市辖区内县(区、市)应急局、煤矿企业下发了《晋城市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
越是关键时刻、越是见证担当。在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下晋城煤监分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一通三防”较大以上事故,联合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7个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组,负责对全市生产建设矿井开展现场监察。
认真监察,严格执法。通知要求:1、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煤矿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由地方政府挂牌督办;2、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要依法处罚,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继续组织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肃查处并曝光公示,同时要按照《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倒查“关键少数”责任,要用好约谈、“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企业自查发现且已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隐患和问题,可免予处罚;3、各专项“一通三防”监察组要扎实开展“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