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晋城煤监分局对辖区六个产煤县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督检查共6次,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6份。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存在受机构改革影响监管力量弱化,执法行为规范性差,依法执法意识不强等问题。
为推动地方政府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监管力量,分局一方面在对灾害严重、管理薄弱矿井监察时,邀请分管副县长、县应急局局长参与分局组织的“解剖式”监察,一起下井、一起查隐患,用现场“活生生”的事故隐患敲响地方安全监管的警钟,让地方主要领导真正警醒起来,抓好抓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开展“教学式”监察,发挥传、帮、带作用,各县(市、区)应急局主动向分局提出学习先进煤矿安全监察经验的想法,分局研究拟订了《“教学式”监察方案》,在开展计划监察时,县局安监员全程跟随,分局监察员从监察方案拟订、井上下重点环节检查到执法文书制作、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等全流程开展“手把手”“教学式”监察,帮助县局提升安全监管检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