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晋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和山西保利合盛煤业有限公司(原灵石县水峪煤炭有限公司)2个煤矿企业(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注销上述2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表)。
请大同、晋中监察分局及时收回上述2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并上交山西煤监局政务大厅;同时将注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主体企业,防止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