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脊梁矿: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收到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关于申请注销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脊梁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晋煤监同〔2020〕14号)。请示中提出,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脊梁矿进行专项监察时,发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脊梁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中许可开采的侏罗系7#、11#、14#煤层已回采完毕,用于开采侏罗系煤层的各系统已封闭,侏罗系各煤层已无煤炭生产活动。
鉴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脊梁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开采范围内煤炭生产活动已终止,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注销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脊梁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及时收回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脊梁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并送交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