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配南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的请示》,经晋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以晋煤监晋中〔2020〕8号文上报我局。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对该改建项目(新配南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山西新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审查组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编印了《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配南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并经专家组终审同意,形成了《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配南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修改后的《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配南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基本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矿井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要求,可作为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建设施工的依据。你公司必须按照批准的《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配南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的要求认真组织安全设施建设、施工,确保矿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本次审查仅限于矿井新建南回风立井工程涉及的安全设施及条件的设计内容。
二、同意在矿井井田南部新选风井场地内新建南回风立井,井筒内安设梯子间,作为矿井安全出口,并在新建回风立井建成投入运行后,将原西回风立井改造为西进风立井,通过进风联巷与0106采区胶带上山相连。
三、同意新建南回风立井开凿至现开采8+9号煤层处设马头门,在15号煤层顶板上部10m处设井底马头门,新掘部分巷道与现有巷道连通。
四、同意矿井主要通风机设备选用GAF30-18-1型轴流通风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每台配套1台1400kW电动机。
五、你公司要依法组织安全设施建设和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各项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建设期间,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强化安全基础和现场施工管理,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
(二)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遵守煤矿建设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得随意压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
(三)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矿井建设期间,若发现有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如遇开采地质条件变化或发现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需对安全设施设计作出重大变更的,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经重新审批后方能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