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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庄风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时间:2021-04-08 19:46:15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矿《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庄风井安全设施设计>的申请报告》(汾水办字〔2020〕1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2020年5月30日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庄风井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经专家组复审并提交了《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庄风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和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变更设计内容并经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审查仅限于王家庄风井场地回风井筒及涉及的相关内容,工程范围包括王家庄回风斜井及地面相关配套工程,其余系统本次设计不涉及。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方面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中在王家庄附近布置王家庄风井场地,场地内布置王家庄回风斜井,落底于2号煤层。王家庄风井工程移交生产时,矿井共布置有9个井筒。其中:王家庄回风斜井担负十采区回风任务,设台阶扶手,兼作矿井的安全出口。集中回风大巷沿2号煤层布置。

  王家庄风井工程移交生产时,形成6个井筒进风,3个井筒回风的分区式通风方式。十采区主要由东进风斜井进风,王家庄回风斜井回风。通风方式为抽出式。

  王家庄回风斜井通风机房选用2台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王家庄风井场地新建瓦斯抽采泵站一座,分高、低负压系统抽采瓦斯。王家庄风井场地新建压缩空气站一座,选用3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压缩空气干管沿王家庄回风斜井敷设。王家庄风井场地新建灌浆站一座,选用ZLJ-60型制浆机1台,灌浆管路沿回风斜井井筒敷设至井下。

  在王家庄风井场地新建1座35kV变电站,两回35kV电源分别引自新阳110kV变电站和九采区35kV变电站,两回电源采用一回工作、一回带电热备运行方式。变电站内设2台SFZ9-12500/35 12500kVA 35±3×2.5%/10.5kV双绕组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两台变压器分列运行;另设2台SCB11-800/10 10/0.4kV变压器,两台变压器分列运行。该35kV变电站担负王家庄风井场地及井下十采区负荷用电,以两回10kV分别向压缩空气站、瓦斯抽采站供电,以两回0.38kV分别向主通风机房、黄泥灌浆站等供电。矿井现有的地面九采区35kV变电站供电电源进行调整,两回35kV电源分别引自宜兴110kV变电站和王家庄35kV变电站。

  矿井配备有完备的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计算机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通信系统、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在王家庄风井场地增加相应的分站、传感器、终端等,分别接入现有系统。

  王家庄风井场地布置有通风机房、压缩空气站、35kV变电站、黄泥灌浆站、瓦斯抽放泵站及高山水池等建构筑物。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要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施工;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应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优化和完善瓦斯抽采等治理措施。要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进一步探查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采空区采掘前以及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的探查,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保证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与隔爆等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有效的防尘措施,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五)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83/202007/8cb41a67-3a97-4d09-8c27-016c7dad33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