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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端氏煤矿新建副立井及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时间:2021-04-08 21:01: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端氏煤矿新建副立井及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端煤字〔2020〕26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2020年6月19日对《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端氏煤矿新建副立井及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经专家组复审并提交了《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端氏煤矿新建副立井及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和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变更设计内容并经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范围仅限新建副立井及回风立井井筒及涉及的相关内容,工程范围包括副立井、回风立井及地面相关配套工程,其余系统本次设计不涉及。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方面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中设计在二采区中部、申家庄村西北方向280m处的荒坡地上新建申家庄工业场地,场地内新建副立井及回风立井。

  (一)井巷工程方面:副立井落底在3号煤层底板以下12m的岩层中,井筒内装备一对1t矿车单层双车钢罐道单绳罐笼,担负矿井矸石提升及辅助材料运输井,装备梯子间,兼作二采区进风任务及安全出口。回风立井落底在3号煤层底板以下12m的岩层中,担负二采区回风任务,设梯子间,兼作矿井安全出口。

  副立井落底之后,建设车场及井底变电所(二采区变电所)及联通轨道大巷和胶带大巷的集中运输巷。回风立井落底之后,建设联通集中回风巷及回风大巷的集中回风大巷。

  (二)通风系统方面:新建副立井及回风立井工程移交生产时,矿井通风系统将由现行的“3进1回”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调整为“4进2回”分区式通风系统,主斜井、副斜井、进风立井、副立井进风,回风立井、新建回风立井回风。

  (三)设备安装方面:副立井提升选用1台单绳缠绕式双滚筒提升机。新建回风立井装备2台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在申家庄工业场地新建一座燃气锅炉房,供整个场地采暖及井筒防冻用热。副立井井口设空气加热室,安装4台矿用节能井口热风机组。

  (四)供电系统方面:在申家庄工业场地新建1座10kV变电所,两回10kV电源分别引自矿井工业场地35kV变电站10kV不同变电站,两回电源采用一回工作、一回带电热备运行方式。

  (五)信息与自动化系统方面:在申家庄工业场地增加相应的分站、传感器、终端等,分别接入现有信息与自动化系统。

  (六)地面设施方面:申家庄工业场地主要布置有副立井井口房、空气加热室、锅炉房、值班楼、翻车机房、矸石仓、材料棚、10kV变电所、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主通风机平台、安全出口、风机配电室、门卫室及配电室、冷却水池等建构筑物。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要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施工;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应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优化和完善瓦斯抽采等治理措施。要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 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进一步探查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采空区采掘前以及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的探查,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保证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与隔爆等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有效的防尘措施,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五)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83/202008/040d5db7-e039-496e-9514-d0df9343d2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