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县焉头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西临县焉头煤业有限公司关于上报矿井变更开采5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报告》(临焉煤发〔2020〕50号)收悉。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对《山西临县焉头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开采5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山西源通煤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审查组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编印了《山西临县焉头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开采5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并经专家组终审同意,形成了《山西临县焉头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开采5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修改后的《山西临县焉头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开采5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矿井改建项目(变更开采5号煤层)安全设施建设的要求,可作为山西临县焉头煤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建设施工的依据。你公司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山西临县焉头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开采5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的要求认真组织安全设施建设、施工,确保矿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本次审查仅限于对井田西部上寺梁村搬迁范围内的5号煤层进行开采,矿井设计生产能力0.90Mt/a。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开采5号煤层,移交生产时,8号煤层二采区必须进行临时封闭,停止8号煤层的一切开拓及采掘活动,仅允许进行必要的通风、排水及巷道维护工作。
三、同意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利用现有的主斜井担负矿井煤炭提升任务;副斜井担负矿井辅助提升任务,并安设架空乘人装置;回风立井为专用回风井。
四、同意矿井启封辅助水平5号煤层生产系统,利用5号煤层现有的一采区运输、轨道、回风下山三条采区巷道及车场和硐室,设一单翼开采采区,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在一采区搬迁后的上寺梁村下5号煤层中布置一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和两个综掘工作面,采掘比1:2。
五、同意矿井粉尘防治、防灭火措施、防治水措施及通风、排水、供电、提升、运输、空压机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均利用矿井现有系统。
六、在建设期间,你公司要依法组织安全设施建设和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各项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要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要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重点防范老空水、上覆采空积水,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遇重大险情确保第一时间停产撤人。
(三)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遵守煤矿建设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得随意压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
(四)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矿井建设期间,若发现有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如遇开采地质条件变化或发现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需对安全设施设计作出重大变更的,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经重新审批后方能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