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水泉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对《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水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水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针对《报告书》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太原华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会同你公司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审同意,提交了《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水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修改版)》(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遇到矿井瓦斯、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冲击地压危险性等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原设计的开拓方式、开采工艺、首采区、首采工作面布置及提升、运输、通风、供电等主要系统需要变更的,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修改设计内容并经重新审批后再组织实施。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负责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单位按规定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有:
(一)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的变更。根据2020年6月编制的矿井补充勘探地质报告,矿井设计可采储量由69.27Mt变更为60.63Mt,矿井服务年限由54.9年变更为48.1年。
(二)井田开拓、盘区划分、首采工作面位置及回采接替顺序的变更。
根据实测资料,主斜井井筒斜长由449m变更为397m,倾角由20°变更为21°;副斜井井筒斜长由826m变更为909 m;回风斜井由原东庄煤矿主斜井和副斜井并联组成,原设计为刷扩主斜井、利用副斜井,变更为利用主斜井、刷扩副斜井。根据变更后开拓布置,一盘区范围缩小,一盘区巷道由南北向布置变更为东西向布置。同时调整集中巷道、回采巷道布置及断面。
全井田6号、9号煤层共划分三个盘区,井田东南部为一盘区(开采9号煤层),中部为二盘区(开采6号、9号煤层),北部为三盘区(开采6号、9号煤层)。盘区接替顺序为: 一盘区(9号煤)→二盘区(6号煤)→二盘区(9号煤)→三盘区(6号煤)→三盘区(9号煤)。
一盘区回采工作面由倾斜长壁布置变更为走向长壁布置,相应调整首采工作面位置。移交生产时,在一盘区9号煤层中布置一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工作面长度154~199m,同时在9号煤层布置2个顺槽综掘工作面。
(三)井下硐室的变更。新增一盘区水泵房及水仓;调整主变电所、主水泵房及水仓、永久避难硐室、注氮硐室、急救等候室的布置。
(四)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选型的变更。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变更为ZF10000/23/37型,端头支架变更为ZT27600/23/40型,过渡支架变更为ZFP10000/23/37型。
(五)通风安全的变更。矿井总风量仍为115m3/s,矿井通风容易时期和困难时期负压分别变更为665Pa和1162Pa。
(六)矿井运输、排水等主要环节设备选型的变更。集中胶带运输巷Ⅰ段选用DTL100/60/2×160型带式输送机,上仓胶带巷选用DTL100/60/75型带式输送机。集中辅助运输巷Ⅰ段西段(倾角大于6°)选用SQ-60/55B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一盘区排水设备选用3台MD85-45×3型多级耐磨离心泵,配套防爆电动机功率75kW,排水管选用Φ133×4型无缝钢管。
(七)井下部分供电设备的变更。井下主变电所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变更为PJG-10Y型,设2台KBSGZY-630/10 10/0.69kV 630kVA矿用隔爆型干式移动变电站,局部通风机专用变压器采用2台KBSGZY-500/10 10/0.69kV 500kVA矿用隔爆型干式移动变电站。采区水泵房设10/0.69kV配电室,双回10kV电源分别引自井下主变电所10kV不同母线段,选用2台矿用隔爆型干式移动变电站。采区排水泵采用PLC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泵房无人值守。
(八)紧急避险设施的变更。回采工作面紧急避险设施由原设计的移动救生舱变更为临时避难硐室。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严格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 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进一步探查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认真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老窑采空区采掘前的探查,制定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确保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等防尘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煤层注水,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五)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