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开采煤层接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的请示》(康伟司森〔2020〕163号)收悉。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对《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开采煤层接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山西中远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专家审查组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编印了《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开采煤层接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修改版),并经专家组终审同意,形成了《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开采煤层接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报告书》,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修改后的《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开采煤层接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修改版)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矿井开采煤层接替变更项目(120万吨/年)安全设施建设的要求,可作为矿井开采煤层接替变更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的依据。你公司必须按照批准的《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开采煤层接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修改版)的要求认真组织安全设施建设、施工,确保矿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二、同意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变更。井田内保有资源/储量由原设计64.63Mt变更为61.341Mt,矿井设计可采储量由26.942Mt变更为25.399Mt;矿井服务年限由原设计17.3a变更为16.3a。
三、同意对101采区布置进行调整。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变更为由北向南推进,增加采区煤仓,掘进工作面变更为2个综掘工作面。
同意对1001采区布置进行调整。主水平运输巷、轨道巷和回风巷向西延长至井田西部边界保安煤柱处,增加1001采区巷道,增加采区排水系统,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变更为由东向西推进,首采工作面布置变更,增加100102备用工作面。
四、同意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为1.4m,并变更采煤设备。
五、同意运输、排水设备、供配电系统变更。主水平轨道巷和1001采区运输巷共用一部JWB11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新增1001采区排水泵房选用3台MD85-45×5型多级离心水泵,电机功率90kW;根据井下巷道布置和设备选型的变更,相应调整井下供配电系统设计。
六、同意井下“六大避险系统”变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型号变更为KJ83X(A)型,人员定位系统型号变更为KJ236(A)型。
七、本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范围仅限开采井田范围内东部1号煤层101采区和西部10下号煤层1001采区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内容。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依法组织建设和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监测监控工作。
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施工,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要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保障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重点防范老空水、上覆采空积水,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遇重大险情确保第一时间停产撤人。
(三)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遵守煤矿建设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得随意压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
(四)矿井建设期间,若发现有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煤 矿企业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如遇开采地质条件变化或需对安全设施设计作出重大变更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经重新审批后方能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