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榆次北山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山西榆次北山煤业有限公司8号煤层配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请示》(榆煤字〔2020〕106号)收悉。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对《山西榆次北山煤业有限公司8号煤层配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山西春成煤矿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重新编印了《山西榆次北山煤业有限公司8号煤层配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修改版)。经专家组终审同意,形成了《山西榆次北山煤业有限公司8号煤层配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报告书》,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修改后的《山西榆次北山煤业有限公司8号煤层配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修改版)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矿井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要求,可作为改建项目(1.20 Mt/a)安全设施建设、施工的依据。你公司必须按照批准的《山西榆次北山煤业有限公司8号煤层配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修改版)的要求认真组织安全设施建设、施工,确保矿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本次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范围仅限开采井田范围内8号煤层,8号煤层生产能力0.40Mt/a;15号煤层维持现有生产系统不变,能力调整为0.80Mt/a。
二、同意根据井田范围的调整,对矿井保有储量、设计可采储量和矿井服务年限进行变更。
三、同意8号煤层开拓系统变更为从15号煤层东轨道大巷在8号煤层见煤点处经甩车场进入8号煤层,布置采区巷道的方案。
四、同意根据断层实际揭露情况,8号煤层采区变更为801、802两个采区,080101首采工作面向东南方向移动约200m。
五、同意配采项目移交生产时,在8号煤层801采区,布置一个080101首采工作面和080103进风、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在15号煤层三采区布置一个150308综采工作面和四采区轨道、回风下山两个掘进工作面。
六、同意根据开拓部署的调整,变更永久避难硐室和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同时在东轨道大巷新增采区集中排水系统。
七、同意矿井通风、供电系统及井下运输、排水设备型号的变更。
八、同意在东轨道大巷和15号煤回风联络巷之间新增可容 纳100人的永久避难硐室。
九、安全设施设计未变更部分按照“晋煤监晋中〔2017〕46号”批复文件执行。
十、在建设期间,你公司要依法组织安全设施建设和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各项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工作基本原则,进一步查明井田范围及周边老空积水积气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遵守煤矿建设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得随意压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
(三)矿井8号煤层配采项目建设期间,若发现有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如遇需变更设计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经重新审批后方能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