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对《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针对《报告书》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会同你公司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审同意,提交了《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修改版)》(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遇到矿井瓦斯、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冲击地压危险性等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原设计的开拓方式、开采工艺、首采区、首采工作面布置及提升、运输、通风、供电等主要系统需要变更的,或施工中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影响安全施工的,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修改设计内容并经重新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审查仅限于开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下团柏断层以南的10号、11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负责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单位按规定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有:
(一)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变更内容。根据2020年3月编制的矿井补充勘探地质报告,9号高硫煤不计入矿井工业储量,矿井工业资源/储量由33.881 Mt变更为26.633Mt,设计资源/储量由29.565 Mt变更为23.105Mt;设计可采储量由21.454 Mt变更为16.174Mt;矿井服务年限由18.3年变更为12年。
(二)首采煤层、大巷及采区布置、井底车场及硐室变更内容。根据矿井补充勘探地质报告,9号煤原煤硫分平均为3.56%,属禁采煤层。因此,设计开采煤层由9号、10号、11号变更为10、11号,首采工作面相应由一采区9号煤层调整至一采区10煤层,相应对部分巷道布置进行调整。
矿井采用立井开拓,布置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3个井筒,水平标高为+480m,联合开采10号和11号煤层;井筒落底后沿南北方向布置南(北)集中巷,见10号煤、11号煤后沿东西向布置采区巷至井田西部边界。南集中回风巷沿10号煤层底板布置,调整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调整南集中胶带巷、南集中轨道巷长度及倾角;采区回风下山沿10号煤层底板布置;调整采区轨道下山断面。调整中央变电所、主水泵房及水仓、消防材料库、采区水泵及水仓、井底泄水巷等的位置及布置;取消电机车检修硐室。
10号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顶板管理为全部垮落法。移交生产时,在一采区10号煤层布置11001综采工作面,同时配置2个综掘工作面,采掘比为1:2。
(三)通风安全及防灭火措施变更内容。矿井总风量仍为90m3/s,矿井通风容易时期和困难时期负压分别变更为886.87Pa和2012.79Pa。主、副井井筒防冻设备选用1台HRYF-1500型和1台HRYF-1600型矿用远红外热风机组。取消注凝胶防灭火系统,增加地面注氮防灭火系统。
(四)井下辅助运输方式及运输、排水等主要环节设备选型变更内容。调整井下辅助运输方式,南集中轨道巷与采区轨道下山合选用一部KSP-130/315P型无极绳普轨卡轨车;南集中胶带巷与采区胶带下山合选用一部固定抱索器架空乘人装置,电机功率55kW;南集中胶带巷选用一部带宽1000mm、带速2.5m/s、运量610t/h的带式输送机,胶带变更为ST/S1250型;主排水设备选用5台MDS500-57×6型高效耐磨离心式水泵,配套电动机功率800kW;采区排水设备选用5台MDS500-57×3型高效耐磨离心式水泵,配套电动机功率400kW。
(五)供配电变更内容。生产区10kV变电站变更为2台3150/10 10/0.4kV变压器,1用1备;新增空气加热室10kV变电所,选用2台3150/10 10/0.4KVA变压器。取消地面生活区10kV箱式变电站。
(六)安全监控系统型号、调度通信系统变更内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变更为KJ379X型。选用一套JSY2000D矿用程控型调度通信系统。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严格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进一步探查上覆采 空区积水情况及顶板太灰水害威胁,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进一步对奥灰含水层的富水性、突水危险性分区开展研究,查明奥灰含水层的水文地质规律,形成对构造(包括隐伏构造)探查、验证和治理的防治水体系;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上覆采空区、封闭不良钻孔区域采掘前的探查,制定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矿井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用黄泥灌浆、喷洒阻化剂、注氮相结合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加强煤层自燃标志性气体的监测和预测预报,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煤层自燃发火事故;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等防尘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煤层注水,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五)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