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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副斜井及进风行人立井提升系统改造安全设施设计〉予以审查的申请报告》(晋凌兴字〔2020〕7号)收悉。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对《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副斜井及进风行人立井提升系统改造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山西源通煤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重新编印了《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副斜井及进风行人立井提升系统改造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经专家组终审同意,形成了《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副斜井及进风行人立井提升系统改造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修改后的《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副斜井及进风行人立井提升系统改造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矿井副斜井及进风行人立井提升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要求,可作为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副斜井及进风行人立井提升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建设、施工的依据。你公司必须按照批准的《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副斜井及进风行人立井提升系统改造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的要求认真组织安全设施建设、施工,确保矿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二、同意将副斜井井筒内铺设的双轨改为单轨,井筒内设跑车防护装置;拆除副斜井地面2JK-2.5/30E型双滚筒提升机,更换为JK-3×2.2型单滚筒提升机;新建副斜井绞车房。

  三、同意在副斜井井筒内增设可摘挂抱索架空乘人器。

  四、同意拆除进风行人立井内现有提升装备,作为矿井进风井及安全出口。

  五、矿井其余系统维持现状不变。

  六、你公司要依法组织安全设施建设和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提升设备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基础和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

  (二)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遵守煤矿建设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 工顺序,不得随意压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

  (三)矿井建设期间,若发现有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如遇需对安全设施设计作出重大变更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经重新审批后方能恢复施工。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83/202011/88339ef6-0870-4d0a-82d6-2a6ab40684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