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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变更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1-04-08 21: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安家风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对《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家风井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家风井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针对《报告书》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你公司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审同意,提交了《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家风井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修改版)》(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遇到矿井瓦斯、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冲击地压危险性等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中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影响安全施工的,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修改设计内容并经重新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审查范围仅限于安家风井工程相关内容,工程范围包括安家进风立井、安家回风立井、井底联络巷及地面相关配套工程等。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负责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单位按规定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有:

  (一)安家进、回风立井井口标高由+993.0m变更为+991.0m。

  (二)将原设计的南翼辅运巷变更为南翼排矸巷,南翼主运巷维持原设计不变,在南翼主运巷西侧沿3号煤层新建南翼辅运巷。

  (三)安家风井由原设计担负六盘区及五盘区的尾部掘进通风任务变更为仅担负六盘区通风任务。

  (四)风量及主通风机型号变更。安家回风立井总风量由390m3/s变更为350m3/s,通风容易时期负压由2733.53Pa变更为2081.99Pa,通风困难时期负压由3659.03 Pa变更为3862.07Pa。安家风井主通风机选用2台GAF35.5-17-2型轴流式通风机,配套电机功率2800kW。

  (五)安家风井场地供热设备变更。选用8台LSWD260DHP型乏风热泵机组,供建筑物采暖及井筒防冻;进风立井空气加热室选用12台ZK45型矿用加热机组。

  (六)安全监控系统由KJ86N型变更为KJ86X型。

  四、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执行。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83/202101/48a1b2df-4f14-4ec5-a6e1-fc7124cd343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