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对<大同煤矿集团云岗矿2号、3号、7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的报告》(同煤经安便字〔2020〕4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2020年9月10日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岗矿增加开采2、3、7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经专家组复审并提交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岗矿增加开采2、3、7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和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变更设计内容并经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审查仅限开采404-2盘区内2、3、7号煤层的安全设施设计。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方面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开采;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中404-2盘区范围由36个拐点坐标圈定,东西约5.5km,南北约3.0km,面积为4.648km2,设计开采盘区内2、3、7号煤层,保有煤炭资源/储量38.154 Mt,设计可采储量16.39 Mt。移交生产时,全矿井生产能力维持0.90Mt/a不变,404-2盘区设计生产能力0.45Mt/a,盘区服务年限26a。
矿井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开采404-2盘区时,主要利用主皮带斜井、行人副立井、材料斜井、404回风斜井4个井筒。井田采用+980m主水平和+1030m辅助水平开拓,在+1030m水平布置辅助运输大巷,在井田南北两翼布置+980m胶带大巷。采用下行式开采顺序,煤层的开采顺序为由上至下。2、3、7号煤层均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顶板管理为全部垮落法。移交生产时在3号煤层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工作面编号为8402,配备2个工作面顺槽综掘工作面,采掘比为1:2。
404回风斜井利用现安装的2台轴流式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井下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两个瓦斯抽放泵站,在12号煤层410盘区正新建一个移动瓦斯抽采泵站。
本次设计还优化完善了通风系统,防治水、矿井粉尘灾害防治、矿井防灭火、防止漏风和降低风阻等措施。针对瓦斯灾害预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本次设计利用的矿井地面35kV变电站和地面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系统均为已有设施。在404-2回风巷和胶带巷之间新增盘区变电所。利用煤矿现有工业电视监视系统一套。
矿井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副立井提升机、材料斜井提升机、空压机等均利用现有设备。利用已有KJ90X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KJ291B型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利用3号煤层现有的永久避难硐室(100人);利用现有的数字程控调度行政一体通信系统;利用矿井已有的KT-210型井下广播系统。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要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修改版)施工;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应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优化和完善瓦斯抽采等治理措施。要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进一步探查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采空区采掘前以及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的探查,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保证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工作。要保证合理开采顺序,加强日常顶板管理工作,确保支护设计合理、支护措施到位。
(五)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与隔爆等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有效的防尘措施,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六)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