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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岗矿增加开采2、3、7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1-04-08 20:07: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对<大同煤矿集团云岗矿2号、3号、7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的报告》(同煤经安便字〔2020〕4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2020年9月10日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岗矿增加开采2、3、7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经专家组复审并提交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岗矿增加开采2、3、7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和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变更设计内容并经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审查仅限开采404-2盘区内2、3、7号煤层的安全设施设计。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方面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开采;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中404-2盘区范围由36个拐点坐标圈定,东西约5.5km,南北约3.0km,面积为4.648km2,设计开采盘区内2、3、7号煤层,保有煤炭资源/储量38.154 Mt,设计可采储量16.39 Mt。移交生产时,全矿井生产能力维持0.90Mt/a不变,404-2盘区设计生产能力0.45Mt/a,盘区服务年限26a。

  矿井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开采404-2盘区时,主要利用主皮带斜井、行人副立井、材料斜井、404回风斜井4个井筒。井田采用+980m主水平和+1030m辅助水平开拓,在+1030m水平布置辅助运输大巷,在井田南北两翼布置+980m胶带大巷。采用下行式开采顺序,煤层的开采顺序为由上至下。2、3、7号煤层均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顶板管理为全部垮落法。移交生产时在3号煤层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工作面编号为8402,配备2个工作面顺槽综掘工作面,采掘比为1:2。

  404回风斜井利用现安装的2台轴流式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井下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两个瓦斯抽放泵站,在12号煤层410盘区正新建一个移动瓦斯抽采泵站。

  本次设计还优化完善了通风系统,防治水、矿井粉尘灾害防治、矿井防灭火、防止漏风和降低风阻等措施。针对瓦斯灾害预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本次设计利用的矿井地面35kV变电站和地面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系统均为已有设施。在404-2回风巷和胶带巷之间新增盘区变电所。利用煤矿现有工业电视监视系统一套。

  矿井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副立井提升机、材料斜井提升机、空压机等均利用现有设备。利用已有KJ90X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KJ291B型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利用3号煤层现有的永久避难硐室(100人);利用现有的数字程控调度行政一体通信系统;利用矿井已有的KT-210型井下广播系统。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要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修改版)施工;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应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优化和完善瓦斯抽采等治理措施。要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进一步探查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采空区采掘前以及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的探查,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保证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工作。要保证合理开采顺序,加强日常顶板管理工作,确保支护设计合理、支护措施到位。

  (五)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与隔爆等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有效的防尘措施,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六)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83/202102/2c1c0b73-f0ea-4328-a117-696af7b3dba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