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为此,晋城煤监分局积极行动起来,积极部署辖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召开会议部安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结合分局今年“利剑行动”、“安全体检”及“安全大检查”三项活动中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察执法规范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其二专门下发文件,部署辖区相关煤矿主体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三是将活动延伸到年底,结合煤矿“黑名单”和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将逐步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及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并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