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让监察员做到了解标准、掌握标准、用准标准,让辖区矿井牢固树立依法办矿意识,晋城分局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新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
一是强化内部学习。利用工作例会对新标准组织集体学习、讨论,研读新要求、新变化,精准把握原文要义,真正实现融会贯通,为切实开展宣贯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开展主题宣贯。各监察组在对矿井执法检查期间开展新标准宣贯,全面解读新标准修订内容,并结合监察矿井重点灾害和存在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解疑释惑;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开展靶向式宣贯,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分局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将煤矿企业对新标准的宣贯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对标排查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办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