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真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之前,严格煤矿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2月25日上午,晋城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再次对《办法》进行了集中学习。
分局要求全体监察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办法》,监察执法时遇到拒不执行停产停建指令的,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年度内同一类型问题重复出现的,一次检查发现3条以上重大隐患等情形的,要按规定组织调查,并且要坚持隐患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