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两起违纪违规案件的通报》的要求和省局党组的安排部署,3月15日,吕梁煤监分局党总支组织分局共13人签署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会上,分局党总支书记王海生作了讲话,重申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内容,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应当时刻谨记党纪党规和法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表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既是一种责任要求,更是一种行为规范,旨在提醒、督促大家在日常的工作中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端正工作作风,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防范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通过签订承诺书,监察员们表示,将时刻绷紧“纪律、廉洁”这根弦,把它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工作中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同时不断加强个人廉洁修养,忠于职守,严于律己,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