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煤矿水害事故暴露出八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煤矿没有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未采用物探、钻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矿井特别是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盲目冒险作业,引发透水事故;二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存在边探水边施工、边放水边作业的违规违章行为;三是违规在井下设置承压挡水墙,因质量不合要求,导致挡水墙垮塌引发事故;四是违规在水体下(老空水)开采急倾斜煤层;五是因采煤方法不合理导致顶板松散含水层的泥砂水混合物溃入工作面引发事故;六是受承压水威胁矿井未采取疏水降压或底板注浆加固措施,引发淹井事故;七是井下发现透水征兆时仍未停产撤人;八是暴雨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措施。
太原煤监分局第一时间组织监察员展开通报学习,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六项措施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一是及时将国家局分析总结报告传达到各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二是要求各煤矿企业全面排查水害隐患;三是水情不清严禁盲目冒险作业;四是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水害监管监察执法要点(2020年版)》;五是井下发现透水征兆后应当立即停产撤人;六是要认真总结,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