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四类矿井”的安全监察,大同煤监分局多措并举,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四类矿井”的安全监察。
一是督促主体企业加强对“四类矿井”的安全管理,督促主体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压实企业法定责任,实现“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严密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目标。
二是开展明查暗访,将“四类矿井”与生产矿一同纳入检查范围,严防因资源价格上涨生产矿井超强度作业、停产矿井明停暗采、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分局针对“四类矿井”的特点,针对性的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煤矿事故教训,引以为戒; 不断强化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红线”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用煤矿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