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安排部署,临汾监察分局采取“12362”措施,扎实做好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二是突出“两个导向”,即: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着力解决煤矿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三是抓住“三个重点”,即:煤矿主要风险、煤矿重大灾害和关键环节,查细查实查深,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四是严格“六个绝不放过”(绝不放过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放过重大安全隐患,绝不放过情节较重的一般隐患,绝不放过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险情,绝不放过对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的企业负责人,绝不放过违反《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违法行为,该移送的移送),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实现“两个根本”,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手段,推动集中攻坚,实现辖区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截止目前,分局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14矿次,查处安全生产隐患259条、其中重大隐患3条,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17个,停止使用设备25台(件),行政罚款229万元。
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推进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