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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12 22:17:0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煤安办字〔2020〕87号

  

  

  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推进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2020年9月28日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推进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0〕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安委办〔2020〕62号)的安排部署,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进一步增强煤矿企业广大干部职工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职工安全素质和煤矿整体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工作在服务煤矿企业安全发展、提升安全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引导煤矿企业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运用,强化煤矿企业安全自觉,深化共治理念。重点做好相关法规制度标准的宣传教育,宣传地方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重点做好煤矿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与煤矿企业干部职工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夯实安全基础。

  三、任务措施

  (一)主要任务

  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二)主要措施

  1.督促煤矿企业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

  2.积极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增强职工法律意识。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活动,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3.鼓励煤矿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近距离接触煤矿生产、了解煤矿生产,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推动煤矿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4.推动煤矿企业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设立隐患线索举报平台,健全激励奖励机制。要依法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保护企业、集体和个人的安全权益。

  5.推动煤矿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鼓励邀请新闻媒体走进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一线面对面”等报道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6.积极倡导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创演活动。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岗位安全标识,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等。鼓励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与煤矿企业共建共享安全教育体验场馆和安全法治宣传基地,满足煤矿企业培训需求。

  四、活动时限

  (一)重点推进阶段(9月29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六项主要措施,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发现优秀典型。

  (二)成果总结阶段(12月3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将推进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活动相关视频、照片、报刊杂志、网站截图、手机截屏等见证材料和活动总结报省两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的重要意义,保障安全宣传工作必要经费,将把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扎实推进宣传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煤矿企业工作,结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坚持逢查必宣、逢查必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典型培育。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先进典型的发掘工作,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ln.chinacoal-safety.gov.cn/ttxw_137817/ttxw_137819/202009/t20200929_3982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