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煤安办字〔2020〕99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20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4号)要求,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省两局)积极组织全省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下简称“学抓强”活动),按照工作安排,现将辽宁省“学抓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心安排,缜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将“学抓强”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年初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后,省两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国家局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国家局今年所部署的两项重点工作之一的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安排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企业组织开展活动。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学抓强”活动方案起草,安排省两局培训机构将活动内容纳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督促煤矿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抓好相关内容培训,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打牢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对“学抓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国家局关于“学抓强”活动4号文件印发后,辽宁煤矿安监局迅速行动,联合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成立了全省煤矿“学抓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两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省两局法规处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学抓强”活动开展。
三是及时印发全省“学抓强”活动实施方案。春节假期后,正是新冠疫情高发期,省两局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学抓强”活动开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省两局法规处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属各煤炭企业传达国家局4号文件精神,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并于2月13日以省两局名义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学抓强”活动实施方案,为各产煤市、各省属煤炭企业尽快落实活动部署留出了充裕的时间。
四是全面发动,确保“学抓强”活动有序开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后,省两局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在开展调查研究、安全检查等工作中积极传达黄玉治副部长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煤矿重大灾害治理,防范重特大事故,对煤矿企业“学抓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分管领导带队监察时,做到“逢查必宣”“逢查必讲”,推动“学抓强”活动深入开展。
二、学用结合培训,营造学法守法氛围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教。围绕辽宁煤矿灾害情况,辽宁煤矿安监局成立了冲击地压防治、水害防治等专业工作组,定期研究分析全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针对省内多地发生矿震、冲击地压等情况,省两局组织起草《辽宁省强化冲击地压防治十条规定》;认真总结沈焦公司西马煤矿采空区积水重大灾害源头治理工作,省两局总结出台《西马煤矿超前化解采空区积水水害威胁工作经验》,国家煤监局以煤安监司办〔2020〕152号文件向全国煤矿进行推广;辽宁煤矿安监局结合辖区煤矿历年和全国近3年顶板事故,整理出23个顶板事故案例,制作3部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在省局网站进行展播,督促煤矿建立事故警示教育日,组织开展“靶向式”教育,“以案学法”“以案释法”活动,相关活动情况登载在4月24日《中国煤炭报》第四版。省两局积极组织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国家煤矿安监局集中开展的“一规程三细则”视频讲座,参加人员达2075人。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组织各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培训,深入推进“学抓强”活动,培训人员89人。
二是有声有色自主培训。按照全省活动实施方案安排,辖区各集团公司、中介服务机构和机械制造企业等针对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培训学习。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立专门用于交流学习心得的QQ群,定期向院内从事煤炭开采业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检测人员等精准推送学习材料。铁煤集团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21类人员制定培训内容明细表。对主要安全生产中高级管理人员102人分两批到浙江大学进行为期8天的集中脱产培训,对工程技术人员到中国矿业大学进行“一规程三细则”、重大灾害治理等专题学习。对煤矿综合、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七大专业109个工种,整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企业制度324个,逐个确定了各工种学习培训的具体内容。抚矿集团组织编制“一规程三细则”6000题库、30余个教学课件和67个重点生产工种安全技术培训题库。阜矿集团坚持分级、分类、分专业对各类人员开展培训,累计培训3600余人,并专门组织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大连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开展集中脱产培训。
三是以考促学检验效果。为推动提升煤矿企业学习培训质量,辽宁煤矿安监局在开展监察执法期间,积极通过口头、笔答和现场实操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情况,活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抽考587人次。辽宁天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用一周时间以自学方式学习“一规程三细则”,安排负责学习培训考核的部门开展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员工考核档案。沈焦公司对从业人员、区队干部、矿领导等人员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分级细化了对个人的罚款数额,并明确经补考不合格的一律调整岗位。铁煤集团制定“学抓强”活动考评管理办法,以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在利用班前会学习、开展脱产培训等常规性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下辖12家企业8700余人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打榜活动。抚矿集团在对应急管理制度措施进行了再排查、再梳理、再完善基础上,组织开展21项专项应急演练活动,实践检验全员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阜矿集团在编制四套学习题库下发职工自学的基础上,针对疫情的特殊情况利用培训系统开展职工在线考核1万余人次。
四是广泛参与营造氛围。省两局组织制定了《辽宁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评分规则和评分表》,对省内各煤炭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每月按文件标准打分、排名并在辽宁煤矿安监局简报、“学抓强”活动微信群上通报,积极推广省内“学抓强”活动典型做法,营造全省“比、学、赶、超”的良好活动氛围。铁煤集团开发上线在线平台,建立23大类共计175个子模块,组建13个工作组累计推送学习资料1650个、2500余万字,视频资料1976个、200多个小时,题库130套、7万余道试题;组织5000余人参与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普法网络知识竞赛”,累计挑战答题2.5万余人次、得分近5.6万。抚矿集团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全省安全知识网络答题活动10万余人次,答题成绩位居全省所有参赛单位第一,获辽宁省“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单位殊荣。
三、注重工作实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行动消除事故隐患。省两局深入开展“学抓强”活动,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重大灾害治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2004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4条,行政罚款219万元。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深化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消除自身生产作业期间的事故隐患。铁煤集团结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隐患清零行动,通过每月标准化检查、各部室的专业检查、安监局夜班抽查、公司集中督查等形式,对重点部位、重大工程、关键环节等开展全时段、全覆盖检查,共开展检查464次,发现事故隐患1392项,均已完成整改工作;在小青煤矿建成设有27个高清显示屏的全省煤炭行业最大“安全视频监控中心”,配备10名专职监控管理人员24小时轮流对班前会、井上下作业地点、单人独岗地点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抚矿集团针对山东菏泽新巨龙能源公司龙堌煤矿“2.22”冲击地压事故、云南曲靖罗平树根田煤矿“2.29”顶板事故、辽宁先达公司烯草酮“2.11”危化品爆炸事故以及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等典型事故教训为鉴,举一反三进行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行动,对检查发现的322项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实行“清单式”跟踪督促整改。
二是抓住关键坚持靶向推动。铁煤集团召开重大灾害治理专项会议,坚持结合实际,强化顶层设计,精准施策、分级管控,加强灾害较重的大兴煤矿、大隆煤矿采掘工作面两个“四位一体”防突、防治冲击地压各项措施。抚矿集团直面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针对55006安装战线长和55005地质条件复杂、顺槽应力增加等严峻考验,采取超常规措施,实现了55005灾害治理与生产进度双丰收。阜矿集团针对恒大煤矿5368采煤工作冲击地压灾害危险,在省两局的督促指导下,进一步调整采终线位置,在原确定采终线后退57米后又退回23米,减少回采煤量约15万吨,提前结束5368采面开采,及时消除了重大灾害风险对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威胁。
三是加强检查保障安全生产。为推动各煤矿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省两局领导定期深入省内煤矿企业开展座谈、检查等,围绕煤矿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督促指导。辽宁煤矿安监局在正常开展现场监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煤矿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大力开展“互联网+监管”式监察执法工作,并依法依规加强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针对今年以来监察执法中发现的860条隐患,累计罚款323.4万元,按照责任监察规定下达《督办通知书》117份,问责责任人1549人次,责成企业给予个人罚款29.961万元、给予通报批评177人次、停职培训7人次、约谈7人次。
四是煤矿“四化”建设再上新台阶。通过深入开展“学抓强”活动,提高了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对煤矿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的认识,开阔了视野,提高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铁煤集团去年在小青矿建成东北首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的基础上,今年又在晓南矿、大平矿建成2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公司所属的8家生产煤矿全部完成了人员定位、瓦斯监测监控、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所属煤矿井下固定场所自动化、无人化改造完成228个,减少固定人员745人;所属煤矿井上下重要地点视频监控探头安装完成1256个,同比增加34%。抚顺矿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和沈焦公司也都将智能化开采列入三年行动计划,预计到2022年,全省所有生产煤矿智能化率达到100%。辽宁省煤矿从一年前仅有一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的“一花独放”到目前已“点线面”推开实现“百花齐放”。
在国家煤矿安监局的正确领导和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煤矿“学抓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运用新媒体等信息化手段,扩展了培训宣教的覆盖面,提高了参与学习的便捷性,使得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通过不同层级对标“一规程三细则”等规定持续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保障了从业人员生命健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抓强”活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为积极主动,企业层面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得以健全完善,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态势。
回顾以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煤矿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还有薄弱环节,针对出现的一些安全隐患,习惯于“就事论事”式简单整改,没有由表及里反思安全管理制度不足和机制运转问题;煤矿不能完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工作,一些排查到的风险针对性不强,制定的管控措施不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很多安全管理人员对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仅是为了应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省内发生的3起煤矿事故看,在对煤矿安全生产“灰天鹅”“黑犀牛”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细致,企业安全管理和政府监管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决策部署,紧盯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不放松,大力推动全省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用好移动终端等新媒体手段,积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把“学抓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强化日常安全管理,提高抓工作落实的本领和水平,坚决维护辽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特此报告。
附件:1.辽宁省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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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