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中共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关于安全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12月6日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12月3日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的监察执法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召开的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在重庆、湖南等地发生的煤矿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会议强调,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是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责使命,也是共产党员的初心。当前,监察执法的工作节奏、力度、招数一成不变,煤矿企业已经习惯,必须采取管用有效的招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煤矿企业怕什么用什么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办理,怕罚款就罚“票子”,怕丢官就摘“帽子”。各监察分局(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办理一批“漂亮”案子,转变作风,带头深挖细查严处罚,提高监察的震慑作用,特别要严厉打击不听、不执行监察指令以及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行为。
会议要求,当前全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不能放任管理漏洞存在,要推动“三年行动”有序开展,解决煤矿应急救援体制和队伍建设、安全培训市场鱼目混杂和培训质量不高、煤矿用工管理混乱等“老大难”问题,逐步取消井下工程承包、露天煤矿工程外委施工。要组织交流学习,推广先进适用的装备、技术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建立安全公示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让煤矿企业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要与地方政府沟通交流,建立涉煤有关各部门间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会商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