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5月6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以下6个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特此公告。
宣布失效文件目录:
1.《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暂行)》(宁煤安发〔2016〕70 号);
2.《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暂行)》(宁煤安发〔2016〕70 号);
3.《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暂行)》(宁煤安发〔2016〕70 号);
4.《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暂行)》(宁煤安发〔2016〕70 号);
5.《煤矿应急救援服务费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宁煤安发〔2016〕16 号);
6.《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宁煤安发〔2016〕27 号)。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