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起事故的发生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逝去的矿工兄弟我很痛心,对死者家属,我深深自责......”。在澜沧县竜浪煤矿“8·15”顶板事故警示约谈会上,该矿矿长惭愧地说。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红河监察分局联合普洱市工信局组织召开澜沧县竜浪煤矿“8·15”事故约谈会暨普洱市区域煤矿警示教育会,对发生事故的煤矿和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会上组织观看了事故警示教育片,分析了全省煤矿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了竜浪煤矿“8·15”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传达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听取了竜浪煤矿和澜沧县工信局关于事故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汇报,红河监察分局就督促监察区域煤矿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和解决自身问题,坚决防范事故发生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实抓牢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二是转变观念抓落实。煤矿企业要认清实现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企业生存的必由之路,切实转变观念,严防踩着政策底线、靠传统人海战术、打政策查边球的思想,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要立足煤矿实际,做到“四个对接”“四个升级”,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三是瞄准目标抓落实。以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露天煤矿要把二级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作为“底线”,争创一级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倒排时间、挂图作战,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井工煤矿要守住机械化开采“底线”,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学习先进技术经验,提升管理团队水平,推进煤矿转型升级。四是遵纪守法抓落实。煤矿企业要坚定不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入井(入坑)检修、严禁以隐患整改为名违法组织生产、严禁未取得建设手续违规组织建设,切实做到依法办矿管矿。五是迅速行动抓落实。煤矿企业要以遏制煤矿事故为目标,迅速行动,深刻反思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澜沧县人民政府、普洱市工信局、各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普洱市煤矿企业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