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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监察分局五项硬措施防控岁末年初煤矿安全风险

时间:2021-03-12 22:38:3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大理监察分局深入分析研判监察区域煤矿存在的风险,采取“五项硬措施”切实防控煤矿安全风险,抓实岁末年初煤矿安全工作。

  “盯死”高风险煤矿。一是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高风险煤矿的监管,县级驻矿“盯守”人员必须24小时驻矿盯守,及时了解掌握煤矿动向,并实行日报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二是督促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高风险煤矿每周至少开展1次监管检查,防止风险失控。三是分局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和夜查巡查的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送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

  “盯牢”中风险煤矿。一是督促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中等风险煤矿的监管,驻矿“盯守”人员必须按要求驻矿,发现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二是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周对煤矿巡查1次。三是分局对此类煤矿进行全覆盖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盯紧”低风险煤矿。一是督促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盯守”巡查,发现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二是大理监察分局对此类煤矿进行抽查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盯住”重点产煤县。对监察区域内煤矿相对集中的重点产煤县采取不间断的监察检查,保持每周都有监察组在重点产煤县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和夜查巡查,保持监察威慑力。

  “盯严”特殊作业审批。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互通信息、统一思想,原则上春节前不允许停产煤矿启封井口、入井检修作业。


原文链接:http://yn.chinacoal-safety.gov.cn/Pages_381_1709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