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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监察分局对“两会”期间煤矿企业集团公司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时间:2021-03-12 22:34:3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3月7日,正值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召开之际,盘江监察分局对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两会”期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新宜公司在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公司下属3处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在采掘衔接、矿井规划、瓦斯灾害治理、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等工作的开展状况,并对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提出了具体要求。

  

  检查组强调,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新宜公司一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监察局、贵州省委省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坚决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要严格对照并落实《贵州省煤矿企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配齐配足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强化煤矿管控机制、规范煤矿安全管理,进一步发挥集团公司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的优势,持续提升下属煤矿管理、装备、培训水平。三要加大对下属煤矿在“两会”期间应急值守、矿领导入井带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隐患自查自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大系统”运行和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力度,扛起安全使命,细化工作职责,全力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原文链接:https://gz.chinacoal-safety.gov.cn/xwzx/xwdt/stxw/dfdt/571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