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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下发通知要求 ——对煤矿使用非矿用阻燃输送带开展排查行动

时间:2021-03-12 22:47:2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下发通知,要求迅速排查煤矿井下使用非矿用阻燃输送带安全隐患。

  2020年9月27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公司松藻煤矿发生“9.27”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遇难、42人受伤。据了解,事故暴露出松藻煤矿重生产、轻安全,在皮带磨损严重、阻燃性能不合格,托辊几乎全部卡死的情况下,仍然违规“带病”运行。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本次涉事皮带生产商沈阳沈桥胶带制造有限公司为降低成本、牟取非法利益,自2016年1月起,将按HG/T3973-2007行业标准生产的一般用途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冒充为符合MT668-2008行业标准的煤矿用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销往全国12个省份。其中,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重庆、贵州、陕西、甘肃9个省份共计27处煤矿购买此类非矿用阻燃皮带。

  为严防非矿用阻燃输送带产品流入煤矿井下,及时排除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避免同类事故发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求,9个省份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购买沈阳沈桥公司输送带的煤矿企业迅速开展针对性排查。凡是在井下使用沈阳沈桥公司生产的非矿用阻燃输送带的,立即停止使用。煤矿井下输送带必须为符合MT668-2008《煤矿用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等行业标准的矿用阻燃输送带。

  此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其他煤矿企业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认真摸排井下在用输送带是否满足MT668-2008《煤矿用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等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井下皮带使用安全。

  据悉,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协调安标国家中心在抽样检验的基础上,采取最严厉的处理措施,撤销沈阳沈桥公司有效期内全部矿用输送带产品安全标志,终止其全部矿用输送带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工作,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矿用输送带产品安全标志申请。

  (记者王世雅)


原文链接:https://gz.chinacoal-safety.gov.cn/xwzx/xwdt/sjyw/570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