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执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川西煤监分局多措并举,严把煤矿复工复产关,确保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用“聚光灯”研判风险。聚焦区域内灾害严重、下井人数较多矿井,逐一研判风险,督促重点矿井复工复产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保障到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
二是用“放大镜”查处隐患。按照“复工复产一处,监察执法一处”的工作要求,分局对启动复工复产矿井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检查,确保重点场所不放过、重点环节不遗漏、重点时段有管控。
三是用“显微镜”处理处罚。认真按照上级文件,重点核查复工复产煤矿是否存在“3大方面20种情况”及落实“六个一”措施等方面问题,凡在一个县(区)内发现2处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熔断”措施,责令全县(区)推到重来。
四是用“凹凸镜”促成合力。根据各产煤县(区)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与县级监管部门沟通交流,确保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统筹谋划,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