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矿山安全事故教训、部署202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会”期间辖区煤矿生产安全, 3月4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咸阳监察分局联合榆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榆阳区“两会”期间煤矿安全防范暨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工作会议。咸阳监察分局负责人茹秦川和榆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来伟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集体观看了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尘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安排部署了“两会”期间辖区煤矿安全工作,分析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形势,剖析了榆阳区煤矿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通三防”管理弱化、大面积悬顶致灾风险、斜井人车长距离运输、火烧区水害、煤尘爆炸风险、机电设备管理等10个方面的安全风险;专题宣贯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4号令)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煤矿法律法规。
咸阳监察分局传达了2021年度“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执法的相关要求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各煤矿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检、主动暴露问题、举一反三,立足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制定制度措施和问题隐患“两个清单”,狠抓整改落实,力争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各煤矿要认真开展“三年行动”,协调推进发展与安全,要严控井下电气焊、加强采掘顶板管理、禁止开采各类保安煤柱、强化机电设备管理、严禁超负荷运行等,坚决克服“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麻痹思维惯性。
会议要求,在全国“两会”期间,各煤矿必须加强应急值守,矿长、法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必须保证至少一人随时在岗;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积极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咸阳监察分局负责人茹秦川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各煤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执法为契机,切实提高系统管理水平、灾害治理水平、风险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要求煤矿企业决不要“以身试法”、决不要“当负面典型”。
榆阳区副区长高来伟对2020年度榆阳区取得煤矿零事故、零死亡的成绩表示肯定,鼓励大家再接再厉,力争在2021年再创佳绩。高来伟要求,新的一年各矿要规范生产经营、确保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抢抓机遇,优化系统、改善设备;要科学管人,健全机构、建章立制、夯实责任、奖惩得当;要精准管事,思想再重视、责任再落实、行动再强化、督查检查再更新。
会议由榆阳区能源局局长艾文华主持、咸阳监察分局相关监察科室同志出席会议。榆阳区各煤矿矿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煤矿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区能源局业务科室监管执法人员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