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了下列煤矿安全许可事项,现予以公告。
一、同意新颁4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企业(1处)
陕西陕煤榆北煤业有限公司
(二)煤矿(3处)
横山县方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神木市升兴矿业有限公司(露天部分)
二、同意延期2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企业(1处)
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
(二)煤矿(1处)
陕西蒲白西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同意注销4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注销(3处)
因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十九条(四)规定,对下列3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神木县四门沟矿业有限公司(陕)MK安许证字〔121244〕
横山县天云煤矿有限公司(陕)MK安许证字〔121357〕
富县德馨煤矿(陕)MK安许证字〔122011〕
(二)有效期满不予延期注销(1处)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9〕45号) 精神,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十九条(四)规定,对有效期满申请延期但经审查不予延期的榆林市横山区东方红煤矿(陕)MK安许证字〔121375〕予以注销。
四、同意3处煤矿安全设施设计
陕西神木朱盖塔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
榆林市常乐堡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变更
陕西恒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