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太原监察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就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逐条学习,逐一进行查找比对,认真客观分析修改变化,从变化处着眼工作创新,力求实现档案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档案法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章内容,对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有了明确要求。增加档案监督检查的规定,明确监督检查事项,完善监督检查措施。
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职责,提升档案业务素质。太原分局将落实人员责任,扎实开展档案管理归档,全面提高本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