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提高煤矿企业冲击地压灾害防治水平,提升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2月23日至24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辖区企业、鄂尔多斯监察分局、乌海监察分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及旗区能源局等有关单位人员共50人赴咸阳监察分局辖区参观学习和座谈交流,咸阳监察分局全程协调安排并参与学习交流。
2月23日,交流学习组一行分两组赴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和陕西正通高家堡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学习交流,在听取两个企业基本情况、灾害治理、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情况介绍后深入井下现场参观学习,并参观了冲击地压监控室等地面防治场所。24日,在咸阳监察分局协调组织下,内蒙古学习组与彬长矿区胡家河煤矿、高家堡煤矿、孟村煤矿等强冲击地压灾害矿井、咸阳监察分局、长武县煤炭局等监管监察部门就开展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经验、监管监察执法等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
内蒙古学习组一行表示,彬长矿区作为全国灾害“四最”矿井,多种灾害叠加耦合,防治难度极大,经过企业和监管监察部门的共同努力,灾害治理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实属不易。尤其冲击地压灾害从显现、认识到治理,短短几年内,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通过此次交流,学习到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收获很大。
咸阳监察分局有关负责人及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