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以来,我国多地发生洪涝地质灾害,我省防洪已处于主汛期。为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忻州监察站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监察时每到一矿认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水害事故。
二是认真检查。重点检查煤矿在汛期应急值守、隐患排查治理、地面巡查、井下探放水、预案演练、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等情况,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依法惩处。对煤矿在水害防治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因防汛工作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