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煤监系统违规饮酒、收受红包礼金等典型案例教训,坚决整治沉疴顽疾,进一步严肃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煤矿安全监察队伍良好社会形象,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关于在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开展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煤安监党〔2020〕47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开展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以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为重点,狠刹煤监系统积弊陋习;坚持建章立制、抓常抓长,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煤矿安全监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专项整治重点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2.在公务出差期间饮酒的问题。
3.在公务接待中饮酒的问题。
4.接受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
5.组织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饮酒的问题。
6.穿着煤矿安全监察制式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的问题。
7.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机动车辆等问题。
8.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赠送的礼金红包、有价证券或其他支付凭证的问题。
三、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组长:郑李亭
副组长:戴文鹏、朱石福、林常青、张江辉
成员:钟臣荣、赵存明、刁安东、黄辉、陈剑平、郑文凯
领导小组设工作专班,由林常青同志负责,专班人员由陈国全、吴顺勇、林方锦、林其伟、洪桦伟、王月秋、沈培林组成。
四、具体整治措施
(一)集中自查(10月20日前完成)。各党支部要对照整治重点中列出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今年以来本单位违规饮酒、收受红包问题,形成本单位自查报告,没有的要实行“ 零报告 ”,并签订“ 承诺书 ”(详见附件)。
(二)专项整治(10月21日至11月10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纪检组牵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1.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采取在煤矿企业、机关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实行监察执法活动违规饮酒、收受红包问题“ 零报告 ”,每次执法活动结束后,向派出单位分管负责人提交由企业和执法人员共同签字的违规饮酒、收受红包、超标准用餐、不交或少交餐费等问题“ 零报告单 ”。
2.强化重点时段监督。各单位要通过廉政教育、廉政短信提醒、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纪检室和机关纪委对工作期间的重点时段,特别是值班值守和工作日中午,要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公务、出差期间的非工作时段 ,带队负责人要加强管控,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不定时查铺查岗。
3.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将组织对辖区执法活动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特别是要开展一定比例的事中抽查,加大对违规饮酒、收受红包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重要会议、活动期间“ 禁酒令 ”落实情况,要随机进行抽查。
4.严肃执纪问责。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 ,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及时印发通报,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党支部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查找原因症结,堵塞制度漏洞;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时间常态化检查、公务出差期间不定期查岗查铺等有力有效工作方法 ,要注重总结提升,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具体协调、加强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 岗双责 ”,加强对分管范围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组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监督执纪问责 ,对违纪问题线索一查到底 ,对顶风违纪者严惩不贷。
(二)严格督导检查。纪检组将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加快协调解决,对重点问题重点督导,专人盯办,务求实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欺衍塞责 ,走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违规饮酒、收受红包自查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请分别于10月21日、11月8日前报送纪检组,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线索等,要及时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 :沈培林,0591-87530057;
电子邮箱 :2559285919@qq.com。
附件:承诺书
中共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
2020年 10月12日
附件
承诺书
本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禁酒令 ”,决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人员赠送的礼金红包、有价证券或其他支付凭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的从严处理。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
承诺时间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