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通知书
闽煤安监综合注〔2020〕003号
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
你机构于2020年11月23日向我局(原资质许可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煤矿安全评价乙级资质,从申请之日起停止承接煤炭开采业的安全评价业务,并将资质证书正副本于当日交回我局。
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煤矿领域评价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和监管工作移交有关事项的复函》(闽应急函〔2020〕1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机构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PJ-(闽●煤)-401)予以注销。你机构在资质注销后,在注销前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由承继单位-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应申办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特此通知。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