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闽煤安监综合〔2021〕1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工作精神,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1〕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期,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上春节即将来临,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落实落细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减少不必要出行。倡导全局干部职工就地过节休假,尽量减少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福建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机关干部要带头在福州过节,非必要不出福建。确需离开福建的,要严格审批管理,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要求。
三、减少人员聚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中型、大型会议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会议主办单位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四、做好个体防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督促干部职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防聚集等疫情防控有效做法,养成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公筷制、分餐制等健康生活方式,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提倡随身携带、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佩戴口罩。家庭要注意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适量储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防疫物资。本地区如发生本土疫情后,在做好上述防控工作基础上,要减少非必要聚集,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时,要注意加强个体防护,坚持戴口罩、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多通风。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特别是对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结合不同风险等级和防控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持续关注福建省发布的疫情信息,如有干部职工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被要求居家观察的,要第一时间向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联系人:赵小莹)。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处代章)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