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一通三防”管理监察。坚决纠正低瓦斯矿井不易发生瓦斯事故的错误观念,开展通风能力核定及通风系统评估工作;严格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管理,强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
二是强化防治水管理监察。进一步深化煤矿防治水“三区划分”管理工作,完善老空水防治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工作原则。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杜绝不探、假探或以瓦斯抽放孔代替探放水孔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顶板管理监察。推动煤矿企业切实加强顶板技术和现场管理。严格现场作业程序,加强顶板监测监控,以岩石力学性质检测报告为依据,为支护设计提供科学可靠的理论依据。
四是强化露天煤矿边坡管理监察。要求露天煤矿必须配齐配足专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边坡管理机构,严格规范边坡稳定设计及专项技术措施,推行露天煤矿边坡在线监测监控预警,加强地面巡查监管,严防滑坡事故。
五是强化资源整合矿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分析、分类管理,重点对“假投入、假控股、假管理”“地质勘查不清”和“安全投入不足”等主要问题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