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长治煤监局决定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中开展普法半小时活动。通知要求,把日常监察执法活动作为普法教育主阵地,每次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均要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通知明确,普法内容必须突出重点,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省煤监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等为重点,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
通知规定,在开展监察活动之前,应根据检查方案和矿井主要灾害及隐患等,按照“缺什么、学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编制普法提纲,由带队监察负责人明确1名至2名监察员提前准备相关普法内容。开展普法宣讲时,煤矿企业召集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采区负责人、调度室监控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尽量扩大受众范围。按照“逢查必考”的原则,对煤矿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抽查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按照规定分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