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福建煤监局召开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暨警示视频会议。福建煤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省应急管理厅领导及业务处室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省能源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全体人员,全省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福建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李亭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戴文鹏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集中观看了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芹元村双叉坑煤矿“7·12”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龙岩、三明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省能源集团公司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0年,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扎实推进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十三五”圆满收官。与2015 年相比,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8%和69.23%,其中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83.33%和68.42%,2019年首次实现“零事故、零死亡”,全省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全部关闭退出。
会议强调,当前,我省煤矿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既有传统风险,也有新生风险;既有外部风险,也有内部风险;既有显现风险,也有潜在风险。根据对我省历年来煤矿事故、监察执法等大数据分析,仍然存在思想麻痹松懈、生产冲动强劲、现场管理滑坡、瓦斯通风管理意识不强、主动执法意愿不强等五个方面的风险,需要引起各级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要一以贯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强化煤矿事故防治,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发展,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到实处;要坚持系统治理,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坚持源头治理,重点排查煤矿违法违规承包、通风系统不完善、“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蓄意隐瞒采掘工作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少数关键人”履职不到位、巡查盯守不到位、排查民爆物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强化水害等主要灾害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要强化依法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突出当前岁末年初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不放松,严防冰冻灾害给煤矿安全生产造成影响,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以强有力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调度、24小时专人值班以及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制度,并提前谋划做好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等工作,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事故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