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赣中监察分局在江西煤监局党组和新余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高站位、强担当,始终把精准扶贫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不断压实帮扶责任,创新帮扶举措,用好兜底政策,圆满完成结对帮扶点新余市分宜县芦塘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责任担当,保障帮扶力量到位。2020年,赣中监察分局坚决克服自身人员经费紧张的实际困难,选派1名科级干部与单位日常工作脱钩,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安排6名处级干部对接帮扶6户贫困户,按月入户走访,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实事16件,挤出400余个工作日全力保障结对帮扶工作;在预算资金逐年下降“过紧日子”的大环境下,下拨行政资金4.2万元助力发展脱贫产业,争取上级部门项目资金5万元助力芦塘村“文明生态村”创建。
二是坚持扶贫扶志,保障内生动力到位。为扭转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分局在做实“晓康驿站”正向激励功能上持续发力,协助帮扶村差异化设定全村25户贫困户评分标准,按月开展积分评定并公开公示,积分兑换各类生活物质839件,折合1.9万元,困难群众自主致富内生动力持续增强。2020年,23名贫困户增股村产业扶贫合作社3.4万元,增收0.9万元;9名贫困户申请小额信贷45万元发展产业,年增收5万元;18名贫困户承包水产或种植经济作物200余亩,年增收16万余元;39名贫困人员实现就业创业,年工资(经营)性收入60余万元。
三是坚持创新思维,保障政策宣传到位。2020年,赣中监察分局在日常宣讲政策的同时,创新政策宣讲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了政策宣讲有奖问答活动,通过困难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后组织开展5次有奖问答活动,累计发放各类生活物质(奖品)300余件,持续调动困难群众学习国家政策的积极性,提高困难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巩固困难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理解和掌握。
四是坚持严格甄别,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赣中分局以精准落实各项政策作为工作导向,严格甄别检查各项扶贫政策申报落实情况,先后建立了教育、医疗、饮水、住房等动态监控台账,确保国家政策精准落实。2020年度,累计9人次享受各类教育扶贫政策;全覆盖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因病住院26人次,花费30万余元、报销27万余元;9人次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获得补贴5.25万元;25户69人困难群众中享受低保24户46人,享受五保1人,高龄补贴5人,残疾人补贴14人。
五是坚持宣传报道,保障社会关注到位。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困难群众带来较大冲击,为提振脱贫攻坚精气神,树立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决心,赣中分局坚持把加强宣传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先后在江西煤监局官网、新余日报、画屏分宜、芦塘村微信公众号等投稿并刊登各类资讯20余篇,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关注,营造了浓厚的扶贫氛围。
六是坚持全面帮扶,保障村庄发展到位。赣中监察分局在全力指导帮助芦塘村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积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全力支持和助力芦塘村发展和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芦塘村组织建设明显增强、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加强、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村庄”“全国美丽宜居村庄”“全省省级生态村”“全市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文明村镇”“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先进集体”等荣誉。
七是坚持严管厚爱,保障履职尽责到位。为督促扶贫干部严格履职尽责,赣中监察分局坚持每季度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挂点帮扶工作,听取驻村干部履职情况汇报;先后3次组织检查组赴芦塘村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此外,分局领导班子与扶贫干部谈心谈话常态化,及时了解思想动态、生活困难,全力帮助解决,化解后顾之忧,按规定发放通讯补贴和驻村补贴,坚决保障扶贫干部的福利待遇。
2020年,新余市分宜县芦塘村25户69名建档立卡困难群众实现各类收入(含政策性补助)132.6万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568元,同比增长31.5%,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全村实现经济总产值1000余万元,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