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压紧压实监察责任,规范监察执法行为,拓展监察方式,提高监察执法效能,赣西南监察分局制定了《执法带队人制度》《煤矿安全应急预警管理暂行办法》两项制度,以文件形式印发。
《执法带队人制度》要求每次监察执法必须有1名执法带队人,明确了执法带队人协调准备、组织实施、文书把关等六项工作职责,尤其是多名领导共同参与或没有领导参与时,破解了执法带队的真空,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煤矿安全应急预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查看急预警系统的人员分工,重点查看的内容及处置办法,有利于强化应急预警系统管理,做好煤矿安全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处置重大安全风险,实现远程监察与现场检查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煤矿安全态势平稳。(邱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