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全市煤矿工程违法外包转包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秩序,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煤矿工程违法外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忻州监察站从严从细开展煤矿工程违法外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对存在煤矿工程违法外包转包行为的,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煤矿处200万元罚款,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煤矿工程违法外包转包行为或其他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
二是对存在违法问题的煤矿的矿长一次记12分,并处15万元罚款,责令调离矿长岗位且3年内不得担任本煤矿及其他煤矿矿长。
三是责成煤矿清退外委队伍,并将相关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四是对参与违法外包转包的承托方,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托方及其上一级企业3年内不得再托管煤矿。
五是撤销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调整煤矿监管类别,原来分类类别为A或B类的,调整为C类;原来分类类别为C类的,调整为D类。